条款及细则
条款一:总则
1.1
嘉兴亚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荷”)提供的所有服务均受以下通用服务条件的约束。除非亚荷另有明确的书面具体约定,否则这些通用服务条件将优于任何采购条款和条件。
1.2
除非另有约定,亚荷代表发出指示的实体或个人(以下简称“客户”)所提供的服务,将采用能够确保独立、公正和客观的方法与流程进行。亚荷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的最终结论将以报告形式呈现,传达亚荷被要求提供的信息集合,并将以数字报告的形式交付。
1.3
除非获得客户授权,否则除客户以外的任何其他方均无权向亚荷下达指示,特别是在检验范围或报告交付方面。
条款二:服务提供
2.1
亚荷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提供核实信息或建议,其特殊目的是帮助服务受益方预防其面临的风险,并协助他们确保产品质量。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亚荷执行的工作:
- 工厂审核
- 市场与金融研究
- 生产前检验
- 生产过程中检验
- 装运前检验 (PSI)
- 装柜检验
- 100% 全检
- 实验室检验
条款三:亚荷的义务
3.1
亚荷明确保留自行决定接受或拒绝服务请求的权利,并且不能被强迫接受服务请求,也不会因拒绝服务请求或产品而承担责任:
- 存在地理可达性问题,例如服务地点位于受限或偏远地区,或产品难以在这些地区获取
- 要求亚荷获得特殊运营许可,例如政府许可
- 超出其活动范围或专业领域
3.2
亚荷将以专业和及时的方式提供其已接受的服务,并遵守客户的具体指示、适当的专业惯例和以下规定:
- 任何相关的专业标准、贸易惯例、习惯或实践
- 亚荷在技术、运营和/或财务方面认为适当的方法
条款四:客户的义务与承诺
4.1
将采取一切合理步骤,确保亚荷能够进入服务所依据的现场并获取相关材料;
4.2
客户将及时向亚荷提供完成所要求服务所需的所有信息、样品以及必要文件(无论如何,不得迟于所需介入时间前的48小时),但普遍可获取的文件(如规范和标准)除外,可通过客户直接提供或通过客户的供应商或代理人提供;
4.3
确保及时向亚荷提供充足的指示和通知,以便顺利履行所要求的服务;
4.4
亚荷将获知服务开始或恢复的日期,以及影响服务所涉项目的重要日期;
4.5
通常,客户应向亚荷提供一切合理协助,包括提供必要的指示、信息、文件、与工作条件相关的安全和安保信息、所需设备和准入(视情况而定);
4.6
反映客户与第三方之间约定或第三方文件——如果亚荷收到——仅视为供参考之用,不扩大或限制亚荷已接受的服务范围或义务。
条款五:费用与支付
5.1
服务执行前,需在线或离线预订时支付款项。如果款项在服务执行后(或检测预订后超过24小时)才支付,则订单价格将加收8%的额外费用。
所有检验、审计和检测服务将汇总于月度发票,在月末开具。
亚荷提供两种支付方式:
- 在线支付:亚荷使用 PayPal (payment@sapl.com.hk) 作为在线支付方式,将收取3.5%的服务费
在线结算的订单需支付 PayPal 手续费(相关条款请访问 www.paypal.com)
- 离线支付:发票可通过转账(电汇)方式离线结算。月度发票应在收到后立即支付,各方承担各自的银行手续费(如果客户银行不自行处理转账,则包括中间银行手续费)
逾期付款将按每月5%(或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的利率收取利息
5.2
取消费用:我们接受在预计检验日期前一天的中午12点(香港/中国当地时间)之前取消。超过此时间限制,已预订的服务将全额收取费用。
5.3
如果亚荷因任何超出其控制范围的原因而无法履行或完全完成所要求的服务,例如但不限于客户或工厂提供错误信息(例如:尽管工厂提供了信息,货物仍未准备好接受检验),客户仍应支付:
- 亚荷已产生的垫付费用
- 已实际提供的服务应收取的相应比例费用
5.4
所有服务每份订单均需支付最低 300 美元的费用。
条款六:责任与赔偿
6.1 责任限制
6.1.1
寻求损失或损害保障的客户应获得适当的保险。亚荷既非保险人,亦非担保人,并声明不具备此等身份。
6.1.2
根据亚荷接受的客户指示(如职权范围所述),亚荷将根据所收到的指示范围,并基于客户提供的文件和信息(参见条款四),出具反映其所记录事实的报告,但亚荷没有义务报告其具体委托范围之外的任何事实或情况。
6.1.3
亚荷仅根据客户提供的文件和信息提供建议;若亚荷收到不完整或不正确的信息,则无需承担责任。
6.1.4
亚荷承诺尽最大努力,并以应有的谨慎和技能履行其服务;仅在客户证明存在过失的情况下,亚荷才承担责任。
6.2 赔偿
6.2.1
如果亚荷因任何性质和任何原因引起的损失、损害或费用索赔而承担责任,则其对客户的赔偿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提出索赔的该项具体服务所支付费用总额的 2 倍。
6.2.2
客户应保证并赔偿亚荷及其雇员、代理人或分包商,使其免受第三方就任何性质的损失、损害或费用索赔的侵害,这些索赔与任何服务的履行或不履行有关,但赔偿范围仅限于此类索赔总额超出第 6.2.1 条所述责任限制的部分。
6.3
如发生任何索赔,必须在亚荷服务完成后2个月内通知亚荷。
条款七:服务终止
在以下情况下,亚荷有权自动终止和/或暂停提供服务:
7.1
客户严重违反其在本条款和条件和/或职权范围下的义务,且(如果该违约行为可补救)未能在收到非违约方(亚荷)要求其补救的通知后7天内纠正该违约行为。严重违约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故意或蓄意违反上文第四条规定的义务;
7.2
客户处于破产或无力偿债状态,或停止付款,或召集债权人会议并与债权人达成债务和解,或针对其发出接管令,或(非出于善意合并或重组目的)已获颁清盘令或通过清算决议,或已委任管理人以管理其事务、业务及财产,或已为其任何资产或业务指定接管人或行政接管人,或若亚荷因债务问题采取或遭受任何类似或类似性质的法律行动。
条款八:其他
8.1
报告将反映服务在执行时间和地点所发现的情况。本报告不解除卖方和供应商对其对委托方所负的法律和/或商业义务。
条款九:适用法律与管辖法律、管辖权及争议解决
9.1
本条款和条件应受香港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除非另有规定。
9.2
双方之间就服务产生或与服务相关的任何种类纠纷或分歧,均应提交香港法院的非专属管辖。
条款十:语言
本条款及细则系以英文起草。如遇歧义,概以英文版本为准。